校属各单位:
2020年度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着力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积极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与生动实践的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积极开展对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咨政建言,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项目类型
本年度市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拟立1项,重点项目拟立5项,一般项目拟立20项。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附件1),在对应项目类型下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或研究范围较小、角度较偏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申请人条件
须是福州市社科理论界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其中重大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包括副高)专业职称或副处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重点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包括中级)专业职称或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由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项目评审
市研究中心对项目采取百分制,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进行评审。评审分数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获立项的重点项目,按分数高低排序参与一般项目立项评选。
五、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0.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教(指)〔2017〕74号)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待项目完成并经审验合格结项后,按相关规定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
六、完成时限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1-2年,一般项目1年。
七、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项目;
2.每项选题原则上立项1个项目,申报选题相同且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择优立项;
3.已获得省研究中心、省委讲师团、市社科规划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市研究中心项目。
八、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立项后,重大立项项目成果应以“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篇末可署执笔者单位姓名,不少于2500字)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或者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刊发;重点立项项目成果应在省级以上CN刊物或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发表,一般立项项目成果应在市级以上CN刊物、《福州社会科学》或《福州日报》理论版发表,并标注“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重点(或一般)项目”字样,否则不予结项。
项目研究成果,属于下列情况的,视同符合项目结项条件:重大项目成果获福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成果获福州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以上研究成果均须注明“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重点(或一般)项目”字样。
九、我校受理事项
1.内涵项目管理系统审核流程
申请人登陆学校的内涵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以备审核(链接:http://218.5.16.40:8080/transin-ky/login.htm,项目类别选“2020年度市中特研究项目”),登陆账号与密码为本人的CRP账号与密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申报材料的正式提交阶段,内涵系统审核不通过或未经内涵系统审核流程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2.申报材料报送流程
报送纸质材料:(1)《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A4,双面打印);(2)《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设计论证》(附件3)活页一式10份(A4,双面打印);(3)院部签字、盖章的《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
各单位汇总整理申报材料于11月18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行政A楼806,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发送至陈思老师的CRP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3.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设计论证
4.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5.《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hbs04红宝石线路研究与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