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日前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实施办法》),今年将组织开展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设置23个学科评审组: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2.马列·科社(含政治经济学);3.党史·党建;4.哲学、宗教学;5.理论经济;6.应用经济;7.管理学;8.统计学;9.政治学;10.法学;11.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12.历史学、考古学;13.中国文学;14.外国文学;15.语言学;16.新闻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艺术学;21.台港澳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22.科普读物;23.决策咨询。
申报者要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进行申报,以便按所报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奖项总额为300 项,其中:一等奖 30 项;二等奖100 项;三等奖170 项。为确保成果质量,允许各学科组各等次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或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2.论文;3.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评审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坚持质量第一,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分配的申报名额,我校推荐配额总数为10个。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2日下午5点。申报截止(不再接受申报)后按照我校推荐指标进行评审。申报者需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登陆“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上的“福建社科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并打印签字确认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到研究与发展中心。
(二)经研发中心形式审核(政治方向关等)和专家评审(学术质量关)通过后正式打印《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2份,《申报表》由研发中心统一按规定时间提交到省评奖办。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上申报的成果、填写的《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同提交的纸质件一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但不予受理,还将记入“黑名单”。
(三)按要求我校将对申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日历天)。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2.本届评奖不收取申报费用。
六、校内申报流程
1.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
2.学校内涵系统申报:项目申请人需登陆学校的内涵项目管理系统按通知要求准备与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以备审核(链接:/index.html.htm ,登陆账号与密码为本人的CRP账号与密码,课题类型请选择“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纸质申报材料的正式提交阶段。
3.材料报送
(1)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①《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打印。
②申报成果
论文类、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著作类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
③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装订在一起。
请各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上纸质版材料至行政A楼80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曾黎老师的CRP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黎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办法
2.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3-1.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论文类
3-2.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
3-3.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著作类
4.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5.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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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