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省社科规划办将省公安厅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纳入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管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7月23日至7月30日。
二、申报选题
研究项目从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目录中选择(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3日以后出生)。
2.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5)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四、项目资助金额及研究期限
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共立项5项,项目资助金额及研究期限详见附件1。
五、结项要求
1.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研究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论文、专著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项:
(1)项目成果在本科高等院校学报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并注明系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资助;
(2)项目成果获得省公安厅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3)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字数不得少于15万字,允许成果先出版后结项。
3.研究成果申请免于同行专家鉴定的,参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学校研究与发展中心公章和学校公章;
(2)《论证活页》2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材料
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文武老师的CRP邮箱。
七、校内内涵项目管理系统申报
申请人完成上述材料后,需登陆学校的内涵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以备存档(链接:http://218.5.16.40:
8080/transin-ky/login.htm ,项目类别选择“2021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登陆账号与密码为本人的CRP账号与密码,未经校内内涵系统申报流程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联系人:文武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1.2021年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
2.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申请书
3.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4.2021年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hbs04红宝石线路研究与发展中心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