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18号)精神,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打造“六四五”产业新体系,大力推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请各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组织、推荐工作。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青创项目申请人应是博士,出生年月为:男1988年1月1日、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杰青项目申请人应是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3、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4、有涉及到项目合作单位的请提早准备好协议等各类附件材料,协议书电子档须经学校审核后再打印相关纸质件。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5、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附件中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申报。
6、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各科目没有具体比例限制,以实际需要为准,填报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等文件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每一位申请人务必了解最新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以保证准确填报。其中“智力密集型项目”项目科研绩效等占间接经费90%。
7、申报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创基金时,面上项目优先主题应选择“面上项目(高校联合)”,指南代码选择“2023J0113”;青创基金优先主题应选择“青创项目(高校联合)”,指南代码选择“2023J0123”。
8、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9、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0、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申报时请认真阅读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18号)文件,连接为: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207/t20220729_5963680.htm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18号)、《20223年度引导性项目申报指南》、《20223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23年度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申报指南》和《20223年度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也可在研发中心网站上查阅(/yfzx/)。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1、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共14大类,与我校直接相关的4大类7小类。鼓励教师以合作单位的方式,积极参与其它类别项目的申报。
我校可直接推荐上报的相关类别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论证、推荐时间如下:
序号 |
计划名称 |
项目类别 |
学院论证与个人修改时间 |
学院推荐时间 |
学校形式审查及论证时间 |
个人修改时间 |
申报系统个人提交截止时间 |
1 |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
引导性项目 |
2022年8月20日-9月7日 |
2022年9月7-8日(上报项目清单及Word版本申报书) |
2022年9月10-30日 |
2022年10月1-10日 |
2022年10月1- 10日(逾期不候) |
2 |
自然科学基金 |
面上项目(联合) |
青创项目(联合) |
杰青项目(非联合) |
重大项目(非联合) |
3 |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
4 |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
2、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提请申报的老师注意,截止时间到期(2022年10月1-10日)后,系统不可添加项目!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三、针对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创基金的政策说明
1、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新一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工作的通知》(闽科基函〔2022〕45号)精神,我校已列入福建省科技厅“新一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单位,学校出资面上项目(联合)和青创(联合)资金,学校出资经费20%用于全省统筹竞争立项,80%经费用于我校(出资联合单位)符合条件(高于项目评审综合得分)项目排序立项。
2、根据科技厅下达的申报指标,校内申报时,申硕点专任教师申报的项目,单独下达指标,按照一定比例优先保底推荐。
3、2024、2025年申报指标分配,依据上一年度获得资助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制度。
4、申报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属于全省统筹竞争立项(可≥20%),校内原政策不变;
5、申报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属于本校符合条件项目排序立项(可80%≤)联合项目,省级单项认定、立项积分折算方式不变,取消校内配套经费政策,奖励金额减为1/2。
6、积分和奖励不能同时选择。
7、各二级单位面上项目(联合)申报指标:
|
|
大数据 |
财金学院 |
经管学院 |
智能建造 |
其他 |
申报数 |
总数 |
8 |
5 |
3 |
6 |
各3 |
申硕点 |
4 |
2 |
2 |
0 |
0 |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在多轮论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力争有较高的资助率。
四、申报流程
1、内涵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流程
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学院需在9月8日(截止时间)前登陆学校的内涵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以备存档(http://218.5.16.40:8080/transin-ky/index.htm#21104005 ,登陆账号与密码为本人的CRP账号与密码,课题类型选“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
2、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学院需在9月8日(学校汇总、确定推荐项目时间)前登陆福建省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提交项目(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先行注册账号),按系统提示完成网络申报。
3、材料修改和再提交
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学院提交项目后,学校将按推荐的指标数,确定推荐项目和申报的类别,之后学校系统管理员会将申报书退回项目申请人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于10月10日前重新提交到福建省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中。10月10日之后的修改等不予受理。
上述学校推荐的项目,各学院于2022年10月12日将纸质材料(申请人须比通知上要求的份数多交一份用于学校存档)提交至行政A楼806,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文武老师的CRP邮箱。
请学院、申请人严格掌握时间,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人:文武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1.20223年度引导性项目申报指南
2.20223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20223年度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4.20223年度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hbs04红宝石线路研究与发展中心
2022年8月8日

hbs04红宝石线路研究与发展中心 2022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