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做好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科协发调字〔2019〕20号)统一部署,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协、福建省科技厅三部门决定在全省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协、福建省科技厅
三、工作安排
(一)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材料报送
5月20日上午10点前,各单位将以下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徐才华老师的CRP邮箱。
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019年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推荐材料不需纸质版,请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套,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集中宣传。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国家科技部等有关部署要求,主办单位将在省级媒体宣传发布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在我省全面铺开学习宣传活动,省级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形成宣传声势。将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展示。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主流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四)深入学习。各地各单位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活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追梦圆梦的精气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办公室。
(三)坚持工作原则。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五)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推荐工作,要求各院部推荐1名候选人。
联系人:徐才华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2019年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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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5日